11月19日,华能集团发布华能通榆200万千瓦一期200兆瓦和通榆良井子项目400兆瓦风电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集中采购预招标采购进行公开预招标的信息。
公告说明一家投标人不能在两个标段同时中标,若投标人在标段一中作为第一中标侯选人推荐,则在标段二中不参与推荐,以标段一、二的顺序推荐中标侯选人。
以下是招标原文:
华能通榆200万千瓦一期200兆瓦和通榆良井子项目400兆瓦风电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集中采购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11-118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通榆200万千瓦一期200兆瓦和通榆良井子项目400兆瓦风电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集中采购预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华能通榆200万千瓦一期200兆瓦和通榆良井子项目400兆瓦风电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集中采购预招标采购进行公开预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 规模: 华能通榆200万千瓦一期200兆瓦和通榆良井子项目400兆瓦风电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
2.3 本次招标标段划分及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标段一:通榆良井子项目400MW风电项目
通榆良井子项目400MW风电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采购范围为单机容量(风电机组出口端)≥3.0MW,水平轴、三叶片、上风向、并网型风电机组,采用变桨变速调节功率方式;叶轮直径155m及以上(须满足风机安全等级要求),轮毂高度110m及以上(须满足风机安全等级要求)。总装机容量400MW(接受混排方案,投标容量不超过40万千瓦,且偏差容量不超过1台单机容量),风机台数108-111台。
标段二:通榆200万千瓦一期200MW风电项目
通榆200万千瓦一期200MW风电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采购范围为单机容量(风电机组出口端)≥3.0MW,水平轴、三叶片、上风向、并网型风电机组,采用变桨变速调节功率方式;叶轮直径155m及以上(须满足风机安全等级要求),轮毂高度110m及以上(须满足风机安全等级要求)。总装机容量200MW(接受混排方案,投标容量不超过20万千瓦,且偏差容量不超过1台单机容量),风机台数59-62台。
2.4推荐原则:
一家投标人不能在两个标段同时中标,若投标人在标段一中作为第一中标侯选人推荐,则在标段二中不参与推荐,以标段一、二的顺序推荐中标侯选人。
2.5 交货地点:详见各项目技术规范。
2.6 交货期: 详见各项目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起至今):(1)设计与制造风机设备200台以上、2.0MW及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且通过240小时试运行业绩。(2)设计与制造风机设备200台以上、3.0MW及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且有合同业绩。(3)对于投标机型轮毂高度120m及以上的项目,设计与制造风机设备有2.0MW及以上、轮毂高度不低于120米的风电机组投运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通过240小时试运证明等关键内容)。
3.2.2 资格能力要求:与投标机型同容量等级风机机型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或投标机型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A证或有效期内的B证)并承诺在第一台合同设备交货前提供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
3.2.3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19日10:00起至2020年11月27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2.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3.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4.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5.招标文件费:3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9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文件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9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本次集中采购的2个标段全部采用预招标方式开展采购,合同生效条件以及机型变更约定如下:
(一)合同生效条件:
(1)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通过集团公司备案;
(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3)买方向卖方发出加盖买方公章的主机设备排产函。
(二)机型变更约定:
招标文件中就机型变更事宜约定如下:1)本标包内各项目的建设容量及风机机型有可能发生变化,中标人不能因为项目建设容量或风机机型的调整变化拒绝履行合同。2)投标人针对各项目分别报价。如项目选用的风机机型发生变化,变更后的机型价格与中标人在本标段投标文件中该机型的投标报价保持一致。如本标段没有该机型报价,由招标人及其所属企业与中标人参照其他标段该机型报价协商合同变更。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针对条款1)、条款2)做出书面承诺。
7.2 本次招标不采购5年质保期后的备品备件,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投标人自行考虑,不单独报价,已包含在总价中;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设备性能考核要求。
7.3 本次招标的塔筒钢板由华能能源交通产业公司供应各主机厂,各投标人须根据综合单价作为其钢板采购的成本,测算塔筒的总价。各种型号钢板的综合单价及定价、调价机制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7.4 设备运输和交货过程中,每批产品的物流运输数据须在“能运”平台上线,卖方须从能运平台完成订单委托、运输及交付,并保证运价数据真实,运输轨迹实时上线,如不能按约上线,买方有权在支付货款时予以考核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7.5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7.6 注册、登录
7.6.1.本项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文件、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投标人须访问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电子商务平台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用户,原用户名不变,初始密码: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修改密码):
(1)访问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 ”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登陆页面;
(2)直接通过二级域名登陆;
7.6.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7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 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由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督办。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CA 客服;电话:010-58103599
7.8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8.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8.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 2 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电话: 010-81919549)。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
联 系 人:生先生
电 话:010-63228469
电子邮件:ml_sheng@ch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400-010-1086(转8203)
电子邮件:hnzbl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