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相继发布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4家能源企业的5个风电项目,分别为: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市普兰店区乐甲街道网源友好型风电场示范项目;阜新市绿色丝路售电有限公司,阜蒙县50MW分散式风电在建项目;阜新招联绿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阜蒙40MW分散式风电在建项目;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芳山分公司,在建的黑山景家49.5MW风电项目&国电黑山水泉49.5MW风电项目。
项目处罚原因均为“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备案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近期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相继发布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4家能源企业的5个风电项目,分别为: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市普兰店区乐甲街道网源友好型风电场示范项目;阜新市绿色丝路售电有限公司,阜蒙县50MW分散式风电在建项目;阜新招联绿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阜蒙40MW分散式风电在建项目;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芳山分公司,在建的黑山景家49.5MW风电项目&国电黑山水泉49.5MW风电项目。
项目处罚原因均为“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备案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