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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海上风电核准开工7.5GW,打造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

近日,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广西将以能源安全保障更加有力、能源低碳转型成效显著、能源系统效率稳步提高、能源创新能力有所突破、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以及开放合作形成新局面为目标,建设国家综合能源基地、构建现代能源体系。

《规划》提出,打造沿海清洁电源基地。加强核电、抽水蓄能、清洁煤电、天然气发电等保供能力较强的清洁电源布局,逐步建设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集群,打造若干个百万千瓦级山地风电光伏基地,科学合理配置各类电源和储能设施,推动化石能源与新能源优化组合,形成新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示范。

《规划》明确,加快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规模化开发条件的地区,全面推进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开发。加快推进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积极建设“水风光”、“风光储”等多能互补工程,探索开展“风光火(储)”模式。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加快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推广“光伏+”多元利用,推进光伏发电与农业、交通、建筑、信息产业、环境治理等融合发展。“十四五”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增陆上风电并网装机不低于1500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并网装机不低于1300万千瓦。

《规划》提出,打造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海上风电,按照“成熟一批、开发一批”的原则,重点推进北部湾近海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积极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示范化开发,统筹规划外送输电通道建设。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与海洋牧场建设、海水制氢、能源岛建设、观光旅游等结合,探索海上风电高质量发展和多元化开发利用新模式。“十四五”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核准开工海上风电装机750万千瓦,其中力争新增并网装机300万千瓦。

《规划》明确,加快先进清洁能源技术应用。加快大型风电机组、深远海域海上风电、新型高效光伏电池等先进清洁发电技术应用。开展海上风电集群大规模送出、柔性电网装备、直流配电网、微电网等先进输电技术应用。

《规划》提出,打造风电装备核心产业基地。加快构建集风电装备研发设计、关键装备制造、装备配套、总装集成和海上安装施工及全寿命周期运维等全核心要素于一体的产业链,初步形成风电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在沿海城市和百色市等产业条件较好区域,引进一批大型风电叶片、发电机、齿轮箱、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重点建成北部湾海上风电产业园等。支持南宁等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区建设风电大数据中心和风电咨询设计研究平台,重点发展风电大数据、咨询、技术研发等服务产业。

此外,《规划》还指出,要建设完善广西能源安全预警大数据中心、广西电网应急备用调度数据中心、广西海上风电大数据中心、省级充电服务与监督平台等能源大数据平台。鼓励发电企业建设智慧电厂,推进“智慧风电”、“智慧光伏”建设。支持引进或建设国家海上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分中心)等能源创新平台。

来源: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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